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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为鼓励社会公益和营利性组织参与养老事业三年补30亿

来源:    类别:政策法规    浏览量:...    更新日期:2015-12-12
导读:从2013年开始,山东省财政将连续三年共计补贴30亿元鼓励社会养老,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,统筹解决民办非营利机构就业人员的养老、医疗待遇。

        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,统筹解决民办非营利机构就业人员的养老、医疗待遇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提高10%。加强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。从2013年开始,山东省财政连续三年列支10亿元鼓励社会养老,2014年将新增养老床位6.5万张。

 

       在济南市历下区林家庄村村委打算自筹资金6.9亿元兴建一处高端老年公寓,设计床位达到2100张。从2009年开始, 该项目一直遭遇土地规划“障碍”, 该村一位负责人说:“我们确实打算建设一处经营性老年公寓,但是申请公益性土地审批却批不下来。”山东省政协委员、高级律师张法水认为,该老年公寓计划与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建养老机构的政策十分契合,但目前发展社会力量养老定位不明晰。社会力量既有企业,也有公益组织。目前老龄产业属于新兴产业,老年人不舍得花太多钱养老,不少老年公寓都在亏本经营。这就导致企业在观望,而公益组织能力有限,心有余而力不足

 

       在2013年,山东省新建了8.9万张养老床位,每张将新增养老床位补贴4500元到6500元不等,还建成3973处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。但是,不仅去年10亿元补贴资金尚存3.5亿元余额, 补贴在真正的企业和公益组织兴办养老机构仍然不多, 大部分补贴项目都投向乡镇养老院改造以及街道、村镇老龄设施建设上。

 

    在西方国家,大部分养老服务都是公益性投入,主要由基金会建设运营,营利性高端老年机构仍在少数。而在我国, 政府向社会放权刚开始,完全以公益性组织兴办养老机构还不现实,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分层、分类鼓励公益组织和营利性组织参与养老事业,而不是仅仅对养老床位进行补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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